| 25-02-2016 | 21:47:27

2016年继续减少纳税时间

这是政府总理签发的第253/QĐ-TTg号决定中所提出的内容。据此,政府总理要求税务、海关等有关部门继续将进出口商品清关时间大力下调等于或低于东盟十加四各国的中等水平。具体,纳税时间不超过119个小时/年,缴纳强制保险费的时间不超过49个小时/年。

这样,2016年越南纳税时间比2015年减少53个小时,即从172个小时降至119个小时。

(青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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