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5-12-2012 | 00:00:00

平阳省劳动荣军社会厅召开关于2013年《劳动法》和底薪制度的会议

近日,省劳动荣军社会厅召开了关于2013年《劳动法》和底薪制度的会议。省内各有关部门领导代表和逾700名工会该部参加了会议。

会上,省劳动荣军社会厅的有关部门代表已通过了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于2012年6月颁发2013年《劳动法》。2013年《劳动法》于2013年5月1日正式生效。此外,省劳动荣军社会厅还展开国家政府总理于2012年12月4日颁发第103/2012/NĐ-CP号决议。

该决定的适用对象包括根据《企业法》成立,组织管理和运行的企业(含在越涉外企业),合作社、合作社联盟、合作组、农庄、个体户、个人及雇佣劳动人员的越南 其他组织,雇佣劳动人员的在越外国单位、组织、个人等。最低工资标准按照第一、二、三、四地区而不同。

《据∶平阳报;记者∶文山》

编译∶中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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