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05-2010 | 00:00:00

无劳动许可证的外籍劳工将被驱逐出境

政府近日出台了关于违反《劳动法》的行政处罚决定。根据决定,对以下违反《劳动法》的情形将处以1500万盾至2000万盾的罚款:聘用非专家、经理或管理人员的外籍劳工;聘用未取得越南相关部门颁发的劳动许可证的外籍劳工;聘用外籍劳工超过规定数量的;对于越南尚未能满足高技术及管理方面要求,又没有制定培训越南员工以替代外籍劳工计划的。

对没通报招聘要求及未向劳动荣军社会厅通报而聘用外籍劳工的企业将被处以2000-3000万盾的罚款。 对于没有劳动许可证却已在越南工作三个月以上或劳动许可证已过期的外籍劳工将被驱逐出境。

《来源∶越共电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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