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6-05-2013 | 00:00:00

河内市近1.1万家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据河内市税务局透露,为化解企业的困难、降低生产经营成本、下降产品价格并促进销售,税务局按照政府第02/NQ-CP号决议对河内市近1.1万家企业给予税收优惠政策。

他们是中小型企业、雇用300多个劳动者的加工生产企业、住房开发经营企业以及铁、钢、水泥、砖瓦等商品生产企业。

据此,上述企业将享受今年第一季度增值税的延期纳税待遇,延期纳税总额达近3900亿越盾。税务局同时对3733名商人给予今年第一季度企业所得税延期纳税待遇,延期纳税总额达近620亿越盾。

河 内市税务局副局长太勇进认为,按政府第02/NQ-CP号决议实施税收优惠政策一事使得国家财政收入呈大幅下降之势。但是,在世界经济给国家经济带来许多 负面影响和各家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仍未有积极转变的背景下,实施好上述税收优惠政策是当务之急,有利于化解困难、为各家企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创造便利条 件,初步处理坏帐、协助发展市场。从而,有助于恢复河内市未来的快速增长势头。

《来源:人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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