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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ổng Biên tập: LÊ MINH TÙNG
Phó Tổng Biên tập: HUỲNH MINH DÂN - NGUYỄN QUỐC LIÊM
各部门、行业代表见证各单位签署遵守内河交通法律规定的承诺书。
(本报讯)3月22日上午,平阳省第三区内河航道港务局代表与省公安厅交通警察处协调,组织25个内河码头和1个港口代表签署遵守内河交通法律规定的承诺书。
据此,严格落实省公安厅厅长关于保证水路交通秩序安全的指示,内河航运码头承诺严格遵守不向河道倾倒垃圾、废弃物,运输时不得超出水线标志,按规定配备抢险救援、消防器材, 在许可水域内经营港口、内河码头,装卸车辆驾驶员必须持有职业资格证书,指导乘客使用救生、救援、逃生设备和工具,乘客参与交通时穿戴救生衣,未经检验或过期的车辆不得投入运行等规定。
在签字仪式上,水路警察队干部还向车主和码头代表宣传了政府的关于内河交通领域行政违法处罚的规定的第139/2021/NDCP号议定,旨在提高守法意识,确保交通秩序安全。
(记者琼英)